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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CE 認證對于大部分產品制造商而言,想要在歐盟經濟區(EEA)銷售產品,都需要在自己的產品上面粘貼CE標志。通過CE認證,制造商可以宣傳自己的產品符合所有EEA的法律要求,并且可以在EEA范圍進行銷售。對于非EEA國家的公司,也可以通過CE認證,讓自己的產品在歐盟銷售。因此,CE認證為所有的公司提供了在相同法律框架內公平競爭的機會。 一、CE認證對制造商的要求 制造商需要對產品的安全,健康以及環保負責。同樣,一致性評估,建立技術文件,出具DoC申明和粘貼CE標志同樣是制造商的責任。作為制造商,可以通過以下步驟為自己的產品粘貼CE標志: Ø 明確合適指令和協調標準 Ø 確定產品具體要求 Ø 明確是否需要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(notified body) Ø 產品測試,符合性檢查 Ø 設立技術文件程序并且保持其有效性 Ø 粘貼CE標志和出具 EU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
類似鍋爐的高風險產品,歐盟規定不允許制造商獨自確認產品的安全性,而是需要通過國家機構授權的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安全檢查。 二、CE管制產品
具體CE產品認證范圍可以參考歐盟委員會官網內容,以下是具體鏈接https://ec.europa.eu/growth/single-market/ce-marking_en
三、 CE認證模式 DECISION No 768/2008/EC規定了CE認證的主要認證模式。制造商需要確定自己的產品風險等級,采用合適的認證模式,一般情況下風險等級高的產品需要多個模式一同采用: Ø Module A:Internal production control 內部生產控制 Ø Module B: EC-type examination EC型式試驗 Ø Module C:Conformity to type 型式一致 Ø Module D:Production quality assurance 生產質量保證 Ø Module E:Product quality assurance 產品質量保證 Ø Module F:Product verification 產品檢驗 Ø Module G:Unit verification 單個檢驗 Ø Module H:Full quality assurance 全面質量保證
說明:Module A一般適用于風險等級比較低的產品,而Module G和Module F+H適用于風險等級最高的產品。僅有Module B是不足以構成CE標志的使用,需要和Module C,Module D,Module E和Module F一起采用。 |